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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5-15 09:29 wilson015
世界三十四大死刑大觀(3)

二十五、以石擊斃

該刑幾乎在所有社會都存在過,它帶有一種集體復仇的特性。

不約而同的是,以石擊斃在大多數的國傢和地區都針對在兩性關係上違規的男女,時至今日,尚有十數個國傢將之列為主要死刑法。在處刑時,有將犯人縛在十字架上的;有將犯人置於某個難以迴旋的環境中的;在16世紀的瑞典,犯奸科的女人要被剃光頭髮,在頭皮上塗\滿松香,粘上五彩斑爛的羽毛,兩臂做翅膀扇動狀,跑過三百公尺距離,而在這段距離的兩邊,佈滿瞭手執石塊的男人,假如她能逃出,便能免一死之厄。

以石擊斃的諸種表現形式,與其說是死刑,不如說更像宗教性質的逐出教籍儀式。是故,施刑主體並不贊成用幾公斤的大石將犯人很快處死。伊芳朗1979年後採用的法典規定,不可以隻用一塊石頭來擊斃犯人。“石頭不能大到犯人隻挨一兩下就死去,但它也不能小到稱不上是石頭的地步。”為瞭防止行刑時石頭的大小上出現錯誤,政府全權負責提供石頭,並用卡車押運到行刑地點堆放。

二十六、溺刑

水與火都是純淨的象徵。在基督徒眼裡,聖洗儀式甚至洪水都是公認的純淨的表現。大部分原始衣冠文物社會廣泛用水來處決罪犯,無疑是受到瞭宗教信仰和迷信的影響。水是大自然的一個特殊組成部份,將犯人入水,也便是變相地把罪人交給瞭創世者。於是,最初的溺刑僅隻是把人扔入水中,隻要能上岸者,便體現瞭上帝恩賜的徵兆。但這種情況持續一段時間後,便產生瞭大的變數,對執刑者來講,已經下瞭決心讓人死,又怎能讓他們有逃脫的機會呢?

於是,如果把犯人投進湖海中,則會在他的脖子上掛上錨,或是鐵鏈,或是石磨,再不濟也會綁上塊大石頭。古日爾曼人和高盧人發現把犯人扔入沼澤地,溺死率是百分之百;羅馬人知道把犯人頭朝下扔入一口小眼井也決無逃生的可能;而把人裝入袋中再扔進水裡則是中世紀歐洲的常用方法。亨利八世時期,英國人將刑犯用木樁固定在落潮的沙灘上,等漲潮時,海水便會一點點地將他淹沒。而在拿破崙時代,則盛行用壯漢活生生將人按入淺水中溺死或是把犯人集體捆在船上,然後將船鑿沈。

近現代的歐洲流行一種溺刑,是用灌水的模式。讓犯人直躺在一條直杠上捆住手腳,將漏鬥深深插入犯人喉部、劊子手慢慢地不間斷地倒水進漏鬥中;或是在犯人嘴上蒙佈,把水倒在佈上。這兩種方法都致力於讓犯人在吸氣時吸進水而窒息致死。這種“玩法”在法蘭西還有章可循︰“大刑18升水,小刑9升”。據稱,在施刑時用清水稱是“以禮待客”,過份一些便會用臟水和糞水,別出心裁的施刑者則會用醋和辣椒水,對持有身分的人則灌入名貴的葡萄酒……

二十七、絞刑

絞刑伴隨瞭人類歷史的各個時期,它是幾乎所有古代衣冠文物民族最常用的極刑之一。

由於該刑的簡單直接,操作方便且經濟實惠,現下世界上仍有80多個國傢把它定為合法死刑。

絞刑分三大類︰第一種是讓犯人爬上椅、桌、火車、馬或梯,在其脖子上套一根與直角形支架或樹枝相連的繩子,然後抽掉支撐物使其懸空。這種方法最通俗,也是歷史上廣泛採用的,犯人死得緩慢,也很痛苦。第二種是將活套套住犯人,把繩子穿過滑輪或滑槽,然後使勁拉繩將犯人從地面吊起。犯人實際是被勒死的,美國的“三K*”處私刑時偏好這種方法;中東的伊芳斯蘭國傢的公開絞刑也是這般執行的。再一種是經英國人改進後被認為是比較人道的,但需要一些設施︰一個固定在某高度的腳手架、一塊可抽動的木板。執行時一抽板,犯人的身體便落下,一般說來他的頸椎就斷裂瞭,結果導致窒息和腦部貧血,頂多幾分鐘犯人便鳴呼哀哉!

但即使是這種較完美的絞刑也有不盡人意之處,1927年,兩名英國死囚處刑完畢後被從刑架上解下,十五分鐘後,他們重新開始呼吸,隻得趕快又掛上去,加吊三十分鐘,後來人們發現,要使頸椎快速折斷,犯人的體重和吊繩的長度之間的比例很關鍵。於是,劊子手們手上就有瞭一張數據索引表,例如一個80公斤重的人,最好是從2.4米處落下,體重每增加3公斤,繩子應減短5釐米……當然,被處刑者脖子的粗細也很關鍵,如果忽略瞭這個問題,就會鬧出尷尬的笑話,結果不是不能馬上吊死犯人就是把犯人的頭拽掉,而這些都不是一個希望博得喝采的劊子手願意看到的。

關於絞刑的特殊處理手法還會因地區而異,如土耳其人熱中於將人吊在大鐵鉤上;而美國南北戰爭前吊死黑奴的系繩位置是以胸肋處;而波斯是倒懸、古羅馬人則別出心裁地吊住人的頭髮,吊住人的生殖器……

二十八、斬首刑

縱觀各種極刑的多樣性和殘酷性,斬首刑一直被認為是一種“簡單”的死刑,它是隨著人類使用冷兵器而產生的。

斬首成功\與否完全取決於施刑者,有能力者常常是一刀就解決瞭問題,而能力欠缺者則會連砍數刀然後發現頭依然連著軀幹,許\多案例表明,因為脖子上有脊柱,因此脖子比人們想像的要結實,而刀、劍、斧之類的工具由於當時的製造工藝緣故,常常令劊子手大傷腦筋。為瞭解決這類問題,出現瞭專職的劊子手和專為行刑而製造的工具,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劊子手的小費。有人這樣寫道︰“犯人們跪在地上,排成兩行,手綁在背後……劊子手舉刀砍下,犯人的頭似乎遲疑瞭一下就滾落在地。大量的血從頸動脈噴湧而出,而身體也突然變得軟弱無力,緩緩地倒在瞭血泊中。隻有一個犯人的頭沒有被一刀切斷。犯人發出瞭淒厲的叫聲︰“不是不給,真的沒有錢哪!”全場人都盯著劊子手,他一下就砍斷瞭犯人的脖子,但人們數著,那是第五刀。”

據說斬首刑水準最高的地方當數舊中國,斬首在這裡成為一項傳世的絕技,“對頸椎骨的精確瞭解保證快刀在骨間的遊刃有餘,而紛繁的手法讓人想起令人眼花撩亂的中國武術和中國的烹飪。”這是一個法蘭西軍事參贊的記載。

有研究表明,就人而言,由心理感受造成的抑制比割斷血管更致命,割斷脖子引起的疼痛讓人沒來得及感受到疼痛人就死亡瞭,所以死者的臉一般說來都是疲憊的,無表情的。

而斷頭機和斷頭臺的出現使斬首完美化。

目前世界上有三個國傢在公開處決時對罪犯施斬首刑。它們是︰沙烏地阿拉伯、卡達、北葉門。

二十九、斷頭機

斷頭機的出現是人類行斬首刑遇到問題時的首次創造。

中世紀的萊茵河沿岸國傢經常使用一種裝置來處決犯人。這是一種由固定在一塊木磚上的半米高的兩根支柱組成的窗口。犯人的頭被置放在兩根柱子中間,柱子的內側挖瞭兩根槽、槽內放瞭一把濃濃的刀,鋒利的一邊朝下,鐵砧形的一邊朝上。刀架在犯人的頸背上。劊子手用一把沉重的大榔頭敲在刀上,將犯人的脖子割斷。

隨之出現瞭帶有可以滑動的刀片的斷頭機,這種裝置“有一個承頸圓孔,犯人脖子伸進去後,有個牢固的關閉裝置將他固定,用鐵鏈掛在上面的鋼刀從裝置上方落下,將犯人的脖子切斷。”

這種裝置在英國叫“哈裡法克斯禾架”,蘇格蘭叫“斷頭機”,法蘭西叫“臂削刀”……

不管叫什麼,但這種裝置仍然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,它在行刑時經常是折斷或壓斷而不是利索地割斷犯人的脖子。很多人戲稱為“狗尿刑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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